獲減刑 前鐵道部運輸局長張曙光死緩變囚終身

2017-08-13 16:06

前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4755多萬元人民幣,於2014年10月17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入獄兩年多後,張曙光日前獲北京市高級法院批准減刑,由死緩改為無期徒刑。 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近日公布一份關於張曙光的刑事裁定書。當中指出,燕城監獄於今年2月13日,以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為由,提出減刑建議,建議對張曙光減為無期徒刑。 6月12日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審核後,報送北京市高院審理。該院於6月26日立案,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並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到7月25日,北京高院經審理查明,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減刑條件,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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