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偷同學鎖匙入屋爆竊 官形容被告為人非常狡猾

2017-08-10 17:46

20歲男生去年在九龍塘就讀中六時,涉趁同班男同學外出午膳,從其背包偷取寓所鎖匙並潛入對方寓所,更企圖拿走男同學的衣物,後因對方母親返回家中而揭發案件。男生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及入屋犯法兩罪罪成,法官沈小民認為男生是一個非常狡猾的人,作供時對於不利自己的證供「能否定就否定」,又勸喻男生應將自己的聰明用於正當事上,現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再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梁鏗於12年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犯案時亦受病情困擾,辯方又呈上20多封由被告及其家人朋友所撰寫的求情信,被告指自己已感後悔及知錯,承諾不會再犯,而當中其姑丈所寫的求情信則提及,被告父母婚姻生活不如意,經常互相打罵,更會將情緒發洩至被告身上,又指被告曾遭性侵,因此被父母指摘不懂得保護自己,希望法庭能夠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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