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隆一名已婚37歲黃姓數學補習老師,枉為人師,不好好教學,還背妻與15歲女學生往汽車旅館開房,甚至在路邊車震,被警方發現拘捕。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處黃男2年6月徒刑。
該名女生在基隆市七堵區一家補習班上課,喜歡上教數學的黃姓補習老師。黃男見有機可乘,去年9月間約年僅15歲的女生與他單獨外出,甚至發生性行為。兩人交往約2個月期間,黃男多次利用補習空檔,開車載她到汽車旅館開房,或開車到七堵瑪陵山區路邊搞車震。
直至去年10月間,黃男又將仍穿著學校制服的女生帶到情人湖山區車震,剛好被巡邏員警發現被捕。法院裁定,黃男和女生在2個月內共發生7次性行為,痛斥黃男為人師表,為逞私慾,辜負學生家長所託,對年齡不到未及自己一半的女學生發生性行為,危害女學生身心甚鉅,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黃男2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