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女子涉嫌與兩名巴籍漢,於前年9月在九龍城8度海逸酒店房內販運和製造可卡因的毒品,其中一男子早前已認罪,另外一男一女否認運毒及製毒兩罪,經審訊後,陪審員今在高院一致裁定巴漢運毒罪成,製毒罪則以五比二裁定罪名不成立,還柙至星期五判刑;而女被告運毒及製毒罪名一致裁定脫罪。
據早前控方開案陳詞指,31歲次被告MUHAMMAD Afzal已承認控罪,至於38歲首被告富西汶及30歲女被告高紫渝,被控於2015年9月24日,在九龍城8度海逸酒店15樓1間客房內販運危險藥物,即389.56克可卡因和440.9克可卡因鹽酸鹽,他們又在房內製造可卡因。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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