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當局打擊外匯違法違規行動再升級!外管局一口氣通報25宗外匯違規典型案件,涉案的逃匯、騙匯手法多多,包括以內地銀行卡在澳門提現,非法經營外匯業務,涉資4.76億元人民幣。
浙江居民陳氏等4人,於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以本人及親友名義在內地辦理100多張銀行卡,在澳門提取港元現鈔,再私下賣給當地商戶或賭場,折合金額4.76億元人民幣。
該行為構成未經批准經營結匯、售匯等非法經營外匯業務行為,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決陳氏等4人有期徒刑3年至5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外管局對外通報一批企業、個人及銀行的違規案例,主要涉及企業利用虛假合同,虛假發票和貨運提單、重複使用報關單、發票等,向境外非法流出外匯,被點名的7家企業中最大一宗以「預付貨款」名義走資4825.78萬美元,被處以罰款606萬元人民幣;
外管局並通報多宗個人利用多個境內帳戶逃匯、套匯、非法分拆購匯。
此外,外管局還公布,9家銀行未儘儘職審核責職,涉及美元、人民幣、港元的違規辦理售匯或轉口貿易付匯等案件。民生銀行(1988)、重慶農商行(3618)、農行(1288)、建行(939)及平安銀行均被點名。
這是外管局今年第三次公開通報,也是公布案件最多的一次。今年3月及5月,外管局先後公布8個及10個外匯違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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