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發表「增闢新土地的長遠機制與策略報告」,指出填海工程為歷來香港增闢新土地最重要且有效的方法,建議政府考慮大規模填海以增加土地供應,並設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長期規劃土地發展策略的機構。報告又建議政府將私人擁有但未被開發或閒置的新界土地,於2047年到期收回,但要改變補地價機制吸引發展商發展,估計可釋放多達一千公頃的土地供應。
負責研究的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築系教授黎偉聰指出,自1997年《保護海港條例》通過後,香港幾乎再沒有大型填海發展規劃,而之前所訂的青洲及九龍灣(西面)兩個主要發展項目被擱置後,失去多達476公頃的填海土地,涉及的安置人數高遠42萬。
報告建議政府應恢復大型填海工程,例如可考慮相關研究提出在船灣淡水湖進行填海的構思,由於原來的海洋環境已被人工發展所損害,故新的工程對環境破壞相對較少,在佔地1200公頃的淡水湖發展,估計可建單位數量達30萬個,平均大小為650平方尺,可供近90萬人居住。
報告又提到新界土地的地契將於2047年到期,建議政府收回私人擁有但未開發或閒置的新界土地,但當局須改變補地價機制,給予發展商更大的發展誘因,估計可釋放多達1000公頃土地供應。
報告又建議當局成立一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常設決策機構,為持續土地供應制定策略性規劃,定期向公眾公佈長遠發展規劃的方案,相信可以減低樓價波動及增加人均居住面積,亦能避免因政府換屆或相關因素影響持續的房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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