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中脫罪的第三被告陳紹鈞在庭外表示,今次裁決對他一個作為被誣告的人,尚未能還他一個公道,因他無故被人指控掟磚,一年多以來他所承受的壓力是無法可跟進,甚至認為同類事件在將來或有機會繼續發生。
他又再次重申有警長誣告他,問誣告他的警長如果面對他的家人,指他做出如此卑鄙的行為,不理該行為可對被誣陷的人及其家庭帶來的影響,質問該警長有否任何的良知。而他表示將來會繼續做公民記者,但經一事,長一智,指知道未來若再遇到同類事情不需要跑,並指會一直開着攝錄機;他亦表示向警方索償會是他其中一個考慮。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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