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初中女生半年性交36次 台男辯稱:她是我未婚妻 2017-07-15 18:00 Previous Next 台灣基隆市1名25歲男子,2014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當時只有15歲的初中女生,相識不久半年內就與少女性交近36次,直到前年少女擔心懷孕到醫院檢查才遭揭發事件。男子更反駁「她是我未婚妻」,不過法院裁定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成,判監1年2個月。 男子辯稱,他們是男女朋友,對方是他未婚妻,與少女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而少女竟然為男子求情,宣稱是真心相愛。 不過法官認為,男子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本身違法,裁定36項罪名成立,判監禁1年2個月,仍可上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日行李篋藏屍案 兩姐妹被勒頸亡疑曾遭虐打 下一篇 市民上政府辦事處遭狗咬 職員竟稱:以爲是來找麻煩的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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