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就非住宅買賣或租賃發新執業指引 10月生效 2017-07-07 10:45 Previous Next 地產代理監管局昨發出關於處理非住宅物業買賣或租賃的新執業指引,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表示,該局希望透過這份新執業指引,為持牌人及其管理層,在處理非住宅物業的買賣或租賃的交易時,就妥善的執業方式和措施提供進一步指引。 新執業通告為持牌人提供詳細指引,內容涵蓋樓面面積資料、許可用途、提供物業資料、閣仔及閣樓,以及未建成樓宇內的非住宅物業或樓宇內未完成分間的非住宅物業等範疇。(nc)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700】傳騰訊旗下閱文申請豁免披露執行人員持股 下一篇 香港航空擬聘1100名員工 應對機場三跑落成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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