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市一名20歲女子上網認識一名姓唐男唱片騎師,由於兩人情投意合,就相約夜店跳舞,事後兩人搭計程車到時鐘酒店發生一夜情,沒想到10日後女子卻報警控告對方性侵。結果台北地檢署檢驗女子體內的男性DNA,發現屬於另外一名男子,決定不作出起訴。
女子表示,自己曾進行腦部手術,只要飲酒就會短暫失憶。隔天醒來後才獨自離開時鐘酒店,傳LINE訊息給對方卻已讀不回,因此報警控告男子趁機性侵。姓唐男子現身對警方交代指,當天兩人酒後順其自然地去時鐘酒店發生性關係,女子突然拒絕後就馬上停止,並無侵犯女子,訊息已讀不回只是因為工作忙碌。
警方調查後發現,雖在女子下體採集到男性DNA,但卻與姓唐男不吻合,發生性關係者另有其人,而兩人進入酒店時並無異狀。因此認為證據不足,不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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