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上國會解畫 念在父母名譽不告弟妹誹謗

2017-07-03 18:36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今天在國會回應父親建國總理李光耀故居爭議,指出不向弟妹採取法律行動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破壞父母名聲,但他有必要在國會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他強調,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遺產不僅是一棟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人民所維護的價值。 李顯龍指出,胞妹李瑋玲和胞弟李顯揚的指責,主要包括處置故居成立的部長委員會、故居物品相關的贈與問題、太太何晶和兒子有裙帶關係,以及想利用故居鞏固政權等。不過李顯龍形容,這些指控「完全沒有根據」,卻確實破壞新加坡聲譽,如未加以反駁,將影響人民對政府信心。 李顯龍指出,他無意在國會指責弟妹,這是他們之間的私事,仍會嘗試私下解決。他對事態發展感到難過,因此再次向新加坡人民致歉。李顯龍承認,在2015年4月12日的宣讀遺囑儀式中,首度就故居的處理方式,出現不同意見。 對於弟妹曾經質疑,李顯龍之所以保留故居,是為了兒子李鴻毅的前途。對此,李顯龍反駁稱,兒子表明無意從政。他又回應弟妹對妻子的指控,指是主權財富基金淡馬錫的行政總裁。如果她行為不當,淡馬錫控股的董事會以及總統及總理顧問理事會,不會坐視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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