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311大地震引發福島核災難事故發生至今6年,負責管理該座核電廠的東京電力公司3名前高層人員,被控業務過失導致有人死傷。3人周五早上出庭受審,對核災難表示歉意,但以「不可能預見事故」為由否認控罪。
案件在東京地方法院開審,3名被告分別是東京電力77歲前董事長勝俁恆久、66歲前副社長武藤榮和另一位前副社長、71歲的武黑一郎。法官將考慮東京電力在今次事件中應否負上刑責,例如公司高層在事發前是否已知存在風險,及有否做好預防災難措施。若被裁定罪名成立,3人最高將被判囚5年或罰款達100萬日圓(約7萬港元)。
3名被告指出,他們對所發生的事感到抱歉,但他們不認為自己要負上刑事責任,因為那是他們預計不到的,要預測這麼嚴規模的天災,是不可能的。
檢察部門原已撤銷對他們3人的控罪,但有民間團體勢言追究到底,按現有法律機制對他們提出強制起訴。團體代表在庭外表示,事發後無人承擔責任,亦無人向公眾解釋究竟發生甚麼事。
強制起訴是日本法律上的制度,指對於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案件,經過檢察審查會第二階段審查後決定起訴,法院會指定律師代替檢察官起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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