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尾隨少女搶劫企圖非禮 官指是嚴重犯罪因素判囚6年

2017-06-29 12:45

內地出生的售貨員於老婆懷孕期間,在凌晨尾隨歸家少女抵達牛頭角樂華南邨,搶走她的電話,強行帶她到梯間,揚言有刀在身,希望少女借出4萬元讓他支付母親做手術的醫藥費。少女拒絕及嘗試逃走,兩人追逐數層樓後,遂聊天及煲煙,但售貨員突然情緒激動,揚言要跳樓及稱「不如臨死前畀我搞一次」。受驚的少女被非禮及推倒地上,男途人聽到哭聲,上前協助少女報警。售貨員今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及一項企圖非禮罪,高院法官薛偉成指,被告在凌晨進入住宅範圍,揚言有刀及傷害獨行少女,乃嚴重的犯罪因素,判囚6年。 33歲被告譚德祥在2015年7月11日,先後搶手機、擁抱、強吻23歲少女,又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更曾脫褲,當男途人喝止被告時,被告還訛稱少女是女友。他在案發後3日離港但被警方拘捕。錄影會面時被告仍稱少女當時想自殺,於是問他要否進行性行為,而他當時沒有帶刀在身。 求情指,被告曾任廚房清潔工及售貨員,已還柙候審兩年,去年9月妻子產下女兒。他向事主及家人道歉。另外,少女已搬到新住址,毋須接受精神及心理輔導。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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