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求人替兒頂罪囚6月 官:獨力養過動兒惟罪行嚴重 2017-06-19 17:07 Previous Next 51歲清潔女工擔心犯下販毒案的兒子坐牢,遂向兒子同案被告的女友提出給她「安家費」,作為承擔刑責的補償,其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承認控罪,但表示被告表現的母愛不能為文明社會所容忍,故判清潔女工6個月監禁,即時入獄。 裁判官於判決中指出,雖然被告為單親媽媽,需獨力養大 「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兒子,但被告所犯為嚴重的罪行,其次,被告不只一次游說兒子女友承擔控罪。母愛不能為社會所容忍,故需即時監禁。 法庭記者:李芷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拒發束健銘酬金平機會上訴得直重審 料審4日將傳召周一嶽作供 下一篇 立會選舉選票擬刪候選人相片及黨徽 議員齊聲反對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