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前牧師何錦除,不滿遭受教會以詐騙等原因將其解僱,而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16.6萬元代通知金。審裁官今指個人誠信問題,不能以兩、三人的口供作定論,又指處理本案問題時,何沒有辯白機會,認為一面倒的說詞不能把何定罪,故判何勝訴並獲得訟費。
審裁官鄧少雄指,恩福堂指控何抄襲其實習神學生的功課以作講道、教學等之用,是侵犯版權及不誠實的行為。惟鄧官指,學生們有獲派發授權書及簽署,即意味同意放棄功課版權,而該授權書亦是在公開及有助理在場的情況下派發,認為此舉不屬不誠實及有隱瞞的意圖。
鄧官又指,「水禮」打尖事件是令教會解僱何的源頭,指何沒經過授權便為二人「打尖」,惟鄧官認為事件是獲得蘇師母的允許下進行,而蘇牧師於教會有極大權力,稱蘇師母所發出的指示即等同得到蘇牧師允許,故相信何是真誠地認為自己可酌情處理事件。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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