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鄺志燊現年30歲,從事金融行業。女事主下午作供稱,上班第4天,被告就在工作時間邀請她看電影,「我唔想去,但我啱啱番工,老闆叫我睇戲,所以我無拒絕」。竪日再上班,被告主動邀請她和同事去附近酒吧。案件明續。
被告鄺志榮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及非禮罪。
事主X供稱,當時23歲,獲聘數天後與同事及被告到銅鑼灣一間酒吧消遣,直到凌晨3男1女坐的士前往四季酒店,但她指不知身在何處,忘記被誰送入房間。醒後發現自己身穿睡袍及內褲,被告睡在身旁,她稱當時很害怕。她一度半醒半醉,再醒時感覺被親吻及摸胸,但全身無力反抗。她不斷哭泣,哭聲漸強,但被告用手摀著口,叫她不要吵。被告又問她:「知唔知我係邊個?點解你喊?」,X表示知道,但被告仍不斷親吻她。其後X推開被告,被告讓她飲水後便倒頭大睡,X乘機逃走。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420
更新時間: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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