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24年冤獄失人生最黃金時間 釋囚:我不恨任何人

2017-05-25 13:30

湯瑪士出獄後與母親相擁。網上圖片
湯瑪士出獄後與母親相擁。網上圖片

美國一名43歲男子湯瑪士(Shaurn Thomas)27年前捲入一宗殺人案,但因為法院不採納他不在場證據,被判終身監禁。日前他終於出獄,被關了24年冤獄後,他不但沒有露出仇恨的表情,反而笑說:「我不恨任何人,為什麼要那麼做呢?人生太短,我只要繼續往前就好了」。 湯瑪士在1990年捲入一宗殺人案件,當時他只有16歲,被目擊證人指打劫一名商人約16萬港元的支票,並殺害該名商人。湯瑪士則稱,事發當時他人在少年監護中心,不在目擊者說的地方,他的家人也幫忙作證。但法院沒有採納湯瑪士的說法,在1993年時判他終身監禁,開始了湯瑪士在賓夕法尼亞州監獄的鐵窗生活。 當地人權組織認為湯瑪士是無辜,因此長期關注此案,由警察轉為律師的菲戈爾斯基(James Figorski)多年來積極想幫湯瑪士翻案。超過20年努力,日前終於在聽證會上有成果,費城地區檢察官認定湯瑪士罪證不符,決定當庭釋放。 湯瑪士出獄後,急不及待擁抱家人和未婚妻,他表示:「雖然這是發生在我身上的悲劇,但我相信我不是唯一案例,不過時間會撫平傷口的。」他也認為他不需要去恨誰,因為人生苦短,他不想在仇恨中度過,也不願再浪費時間。

湯瑪士認為人生太短,不需要因此仇恨誰。網上圖片
湯瑪士認為人生太短,不需要因此仇恨誰。網上圖片
湯瑪士(中)獲釋感到興奮。網上圖片
湯瑪士(中)獲釋感到興奮。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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