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委員梁繼昌,周一致函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申報自己涉及和調查對象梁振英的民事訴訟。梁繼昌在信中強調他作出的申報屬自願性質。
立會秘書處今日向議員公布有關文件,文件顯示梁繼昌在周一曾致函專委會主席謝偉俊,並在信中申報自己涉及一宗民事訴訟,與訟的另一方是特首梁振英。他在信中列出議事規則第83A條,並指議事規則並沒有要求他申報事件,強調是次申報只屬於自願性質。
梁振英則在網誌撰文,指梁繼昌沒有清楚申報有關訴訟,是由於梁繼昌指梁振英被稅局調查而被控以誹謗罪,而稅務問題正是專責調查委員會調查的四個範圍之一。
梁振英批評梁繼昌一邊申報,一邊說沒有金錢利益。他質疑即使沒有金錢利益,梁繼昌是否適合出任調查委員會委員,又反問一個舉報人沒有金錢利益,是否就可以出任該案件的陪審員。
此外,對於議員朱凱迪不滿委員會會議閉門進行,謝偉俊經委員會秘書回覆表示,委員會考慮過討論議題的性質、委員會工作方式和議事程序後,決定會議閉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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