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銀行ATM機盜款案進行二審,3外籍被告獲減刑。
案中3名被告,包括拉脫維亞籍主犯安德魯,及摩爾多瓦籍疑犯潘可夫、羅馬尼亞籍疑犯米海爾在一審時,各被判刑5年,之後他們出上訴,3人主張「不是國際犯罪集團成員」,請求法官輕判及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略減3人刑期,改判安德魯4年零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潘可夫改判為4年零6個月徒刑,米海爾改判成4年零8個月徒刑。
案發在去年7月10日晚上,有民眾目擊第一銀行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機不斷吐出鈔票,且有兩名竊賊疑心虛逃逸,台灣檢警獲報後積極追緝。一審法院今年1月底依「共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均判3名被告5年有期徒刑,沒收贓款7700多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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