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輕夫婦涉於4月24日凌晨時分,在寓所因錢銀問題爭吵先後離家,獨留兩名年僅20個月和8個月大的兒子在家,男子母親報警揭發事件,兩人今在東區法院承認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疏忽」罪,案件押至6月7日判刑,各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候判。
男被告姓黎26歲,女被告姓劉20歲。控罪指,兩人於4月24日在香港仔大道153號海波大樓一個單位,促使年僅20個月和8個月大的兩名兒子受虐或忽略。兩名兒童正在醫院留醫。
辯方求情指,女被告第二次懷孕期間情緒波動,男被告於是放棄工作照顧妻子和兩名兒子,現時一家四口每月領取1.2萬綜援生活。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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