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意外頻傳 發展局指過往3年意外率佔評分3%

2017-05-16 20:54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下午討論港珠澳大橋工程的職業安全。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張偉文指,承建商過往3年表現佔40分,其中只有3分是意外率。 議員劉小麗批評當局在招標時,承建商過往發生的人命事故並非重要考慮,批評當局未有採取足夠措施保障工人。工黨張超雄則關注,港珠澳大橋工程至今造成10人死亡,當局會採取什麼具體工作去改善。與會的工黨主席胡穗珊認為,意外與大橋趕工有關。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長陳八根要求政府檢討安全制度,建議政府要嚴懲僱主,而非只是罰款了事。 路政署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處長李偉彬表示,不會為進趕工程進度而犧牲工業安全。他指招標評分是一環扣一環,如果承建商過往三年的表現差劣,需要降低標價約6%才可中標,但強調不會價低者得,安全仍是重要考慮。他又指,大橋三月底發生的致命工業意外,拆卸平台並非一個關鍵工序,承建商清拆平台的安排及計劃會是當局調查方向。 勞工處處長陳嘉信則強調,會審視現行罰則,勞工處亦會加強巡查及舉行研討會,但表示目前未有修例時間表。他指,工程的承建商對職業安全有最終責任,不應將保障職業安全的責任,單單放在地盤的安全主任身上。 發展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張偉文則表示,招標評分滿分為100分,當中投標價佔60分,承建商過往3年表現佔40分,其中37分是管理、工程質量及安全表現等,3分則是意外率。因此如承建商過去3年在工務工程及私人工程表現強差人意,則需要大幅降低投標價才可爭取評分。而且招標系統除計算分數外,最後防線如承建商發生嚴重事故,當局不會推薦承建商承接工務工程。他又指,過去10年,發展局罰處130個承建商,有30個被禁止入標6個月至1年不等。 工聯會陸頌雄指張偉文言論嚇人,質疑如果安全表現差,是否要靠投標價低來補回分數,以抵銷以往差的安全紀錄。議員邵家臻和劉小麗隨即質問「人命值多少分」,要求政府檢視招標計分方法。議員郭家麒斥責官員「一路死人,一路升官」,認為制度敗壞,官員是導致工人死亡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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