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港鐵縱火案被告 留院3月後今晨不治 

2017-05-14 10:16

港鐵尖沙嘴站列車2月發生造成19人受傷的縱火案,消息指,被告張錦輝留院3個月後,今日清晨5時許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因器官衰竭不治。 案發於2月10日晚上7時許下班繁忙時間,精神疑有問題男子張錦輝,在一列金鐘往尖沙咀列車頭卡車,疑拿出汽油彈潑淋乘客後燃點縱火,導致包括被捕疑兇在內至少19人受傷。警方其後將60歲的張錦輝拘捕。 港鐵主席馬時亨事後表示,對事件令多名市民受傷感到難過,並對傷者家屬致以同情,祝願傷者盡快康復。他更一度哽咽,並指港鐵會與東華三院合作成立募捐行動,港鐵會捐出至少二百萬元予傷者家屬。 港鐵就尖沙咀站發生的縱火案成立高級別委員會,委員會由8人組成,並由車務總監劉天成及技術工程總監顏永文為委員會主席。另外6名成員來自港鐵車務處、技術工程處和工程處的資深成員,另委任理工大學協理副校長何兆鎏及退休特許工程師Peter Bressington出任專家顧問,向委員會提供建議。其中何兆鎏亦曾參與2011年花園街四級火,及馬頭圍道三級火警的調查工作。 委員會在上月交報告,建議改善應變能力,包括加強與消防處合作,提升車站職員的消防訓練;為月台助理提供使用滅火筒的訓練;在車站的消防喉轆櫃中增置手提滅火筒;在月台添置滅火毯供職員使用,及增加與警方及消防處聯合演習次數至每年超過15次等,但不建議在車站入閘處對乘客進行安全檢查。至於車廂内是否配備閉路電視,委員會又相信對事件結果沒有影響。 委員會認為今次事件中,港鐵職員和緊急服務部門應變處理穩健、有序、迅速及有效,令受傷乘客數字減至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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