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內湖去年發生「小燈泡事件」,女童在過馬路時,被人一手殺死,事件令台灣及香港的民眾都難以接受,在網上接連炮轟殺人犯。去年3月發生至今超過一年,終於宣判,兇手判無期徒刑。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殺兒童等罪,判被告王景玉無期徒刑,但可上訴。宣判表示,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精神病症狀,考量人權兩公約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限制,刑罰受限不得判處死刑。
台北去年3月28日發生當街斬女童頭顱血案,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小燈泡」,在內湖區街上騎滑板車,隨母親到車站途中,突遭一名男子揮23刀襲擊,每刀落在女童頸部,女童頭顱與身體分離,當場慘死,街上滿地鮮血,兇手其後被多名途人制服。疑兇開口認罪,當地警方證實他隨機殺人。
去年王景玉在開庭時,突然向小燈泡母親道歉,突然下跪,說:「對不起,我知道錯了我不是有意的,請原諒我。」不過,小燈泡母親面無表情、對此不為所動。至今年2月時,王景玉請求法官審訊「快速一點」,因為父母已高齡70多歲,他擔心「無法見他們最後一面」。王景玉的父母在他羈押後經常到監所探視,老父也交代「想盡辦法要有教化的可能」,但王景玉卻只顧著要家人去問律師何時能交保,並告訴父母「(法援)律師是不用錢的,你知道嗎?」。母親則教兒子「不能嗆法官喔」。王景玉當日向審判長表示「想停止看守所開的精神科藥物」,但審判長則表示「我不是醫生,怎能決定?」,並請律師與王景玉溝通用藥。
建立時間:10:08
更新時間: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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