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伯父對只是小六生的姪女伸狼爪 ,姪女兩年內被性侵共137次,被判囚12年半。
案發在2013年,和嫲嫲、父親、伯父同住的受害女生阿芳哭訴,伯父起初時只是襲胸,後來竟變本加厲,半夜偷進她房間,爬上床舔她下體,她驚醒後反抗卻推不動他,遭受猥褻、侵犯。遭性侵時腦中一片空白,狼伯恐嚇她不能說,阿芳怕家人跟伯父的關係變差,也擔心家人不會相信,最後選擇沉默,直到父親察覺不對,她才向父親哭訴,阿芳不想提告,只希望狼伯不要與其家人見面、衝突。
狼伯父被查出猥褻及性侵姪女共137次,高雄地院考慮受害人年齡甚幼,身心發展均尚未成熟,被告竟罔顧阿芳是晚輩,直接侵犯其身體自主權,可能造成阿芳日後拿捏人際關係親疏遠近時的困難,認定惡性不輕,但考量被告並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因案發後未與阿芳聯繫,尚無法洽談和解,判處12年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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