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電力(02638)公布,與政府簽訂新管制計劃協議,准許利潤水平將訂為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8%。新管制計劃協議將接替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的現有管制計劃協議,並於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為期15年,至2033年12月31日為止。政府將繼續透過發展計劃檢討、核數檢討和電費檢討機制,監管港燈的財政事宜。
董事局表示,港燈正在建造兩台燃氣發電機組L10和L11。南丫發電廠其他燃煤發電機組的使用期亦將屆滿,在未來十多年需進一步更換為燃氣發電機組。此時達成新管制計劃協議,可讓港燈盡早落實其投資計劃,包括興建新燃氣發電機組以及其他輔助基建設施,以適時達至政府訂下的目標。
董事局認為,新管制計劃協議可為本地的電力行業提供所需的長遠確定性,以達至政府訂立的能源和環保政策目標。是一個互惠互利的規管機制,能夠有效地平衡社會上不同持份者的利益。(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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