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建議立法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售賣或供應酒類,惟現時零售商店只有業內守則供自律遵守。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辦事處於上月26日派出2名6歲男孩及1名15歲女孩「放蛇」,到沙田區14間超級巿場和便利店購買罐裝啤酒,發生15歲女孩竟「百發百中」,於全數14間商店成功買酒;而6歲的2名男孩亦成功在11間商店買酒,過程中更沒有店員查問過其年齡或買酒原因。
3名兒童買酒成功率近9成,較過去兩年同類「放蛇」測試高,沙田區議員龐愛蘭直斥「放蛇」結果不合理,「今年(兒童調查員)年齡最低,以為(成功買酒)百分比會低,原來唔係」。她批評大部分商店的員工培訓不足,業內的自律守則形同虛設。
組織上月底至本月中亦以電話訪問了過千名巿民,發現近半受訪者在18歲前已首次嚐酒。表示在過去一個月內每日有飲酒的未成年受訪者由2015年的0%飆升至50%,而過去一個月內有試過暴飲,即一次飲5杯酒或以上的未成年受訪者,兩年間亦由25%增逾兩倍至81.8%。
龐愛蘭認為,近年酒類飲品的包裝越趨「年輕化」和「文青化」,與果汁飲品相差不大,易吸引青少年購買。她支持政府立法禁止超巿和便利店等賣酒予18歲以下人士,認為罰則應包括商店負責人入獄,以收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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