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病人控訴 葵涌醫院強逼入住精神病院

2017-04-18 23:00

一名輕度抑鬱症女病人,接受報章訪問,指出葵涌醫院醫生,因為與其母親爭執時曾經舉刀,認為有暴力傾向,要求自己入住精神病院,但未有告知其出院權利,而且要求簽下自願住院協議,住院兩月醫院才指病人沒有暴力傾向,拒絕交住院費,與醫管局鬧上法庭。 該名女病人表示,其母親患有妄想症,二人在同一公屋單位居住,母親病發時會懷疑跟鄰居有染,甚至要報警求助。她曾經因為與母親爭執,拿起生果刀敲打枱面。後來社康護士進行家訪,女病人指護士在報告中加插自己未說過的內容,例如把母親推到地上等,要求入院觀察,後來再到醫院覆診,醫生看完報告就要求入院,即使她拒絕,也被逼入院。 她指,醫生在入院期兩個月沒處方藥物,而且沒告知過出院權利,直至病人組織介入,才能根據條例,以書面申請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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