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物流公司男文員稱因妻子流產,倍感壓力及沮喪,而於去年凌晨下班時,在烏溪沙村村屋外以手機對近浴室抽氣扇,其時正有一名女子準備洗澡,該住所屋主透過閉路電線看到男文員形跡可疑故報警求助,警員於其手機沒有發現任何相關照片。被告黃競鋒(32歲)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今於沙田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同類型案件可判處即時監禁。考慮被告報告正面,無案底,又背景良好,而事件中並無拍到任何照片,亦相信他已上了一課,重犯機會不高,終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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