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涉誹謗案 原告上訴至終審遭拒

2017-04-05 11:25

現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11年被指與妻子許步明聯署發電郵,誹謗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龍鳳胎子女考試作弊,及後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誹謗成立,與訟雙方均提出上訴,去年高院裁定陳茂波夫婦「反敗為勝」上訴得直。今年1月20日,高院收到原告的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申請,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拒絕申請,也不接受這案有特殊情况而獲得批准申請。上訴庭同時命令原告需就是次申請向被告支付訟費15萬元。 原告是盧光漢、其子盧冠中及女兒盧亮臻,與訟人為陳茂波和許步明夫婦。判詞指上訴庭歸納出三個上訴理據,分別是免責特權保障、上訴庭處理陪審團裁決的角色及惡意定義。上訴庭再三遺憾地表示,某些理據應較早前或審訊時就應提出。例如在免責特權保障方面,原告指法庭的裁決沒有討論到,言論自由與保障聲譽兩者之間的平衡。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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