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近半中學生網絡罪行條例認知不足 3.6%曾參與網上偷竊

2017-04-01 16:45

在科技先進的社會,青少年不難接觸到網絡世界,但一不小心,隨時身陷法網!香港遊樂場協會公布「香港青少年網上高危行為調查2017」,發現有近半受訪青少年對網絡罪行條例缺乏認知,近20%認為網絡世界不需負上責任。熱衷在社交媒體進行賣買賺錢的18歲豆豆,去年在網上聲稱能售演唱會前排票,惟顧客因貨不對辦因而報警,豆豆最終被控網絡欺詐,需接受警司警誡。她提醒一般青少年若在網上進行賣買賺錢,「無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 為了解青少年使用網絡的習慣,及其網絡違法行為,香港遊樂場協會於去年9月至12月間,以問卷形式訪問了725名在學青少年。結果發現,受訪青少年平均每日上網3.42小時,較2011年的2.52小時上升近三成六;平均每月花223元於網絡活動,有2.2%受訪者更花2000元以上。 結果亦發現,有逾40%受訪青少年會與網上不認識的人交談或見面、近半認為在網上自稱黑社會、聲稱會襲擊他人、將他人色情短片或相片轉載給別人看,或未經同意便轉移他人的虛擬武器或財產等,並不觸犯法例。此外,有近20%更認為網絡世界不需負上責任,甚至有3.6%在網絡世界偷取別人的武器或財產、2.8%曾透過網絡邀請別人進行援交、1.9%曾透過網絡詢問購買毒品。 協會並引述警方數字指,電腦罪案已由2009年的1506宗,增逾3倍至2015年的6862宗。青少年因觸犯網絡罪行而被警司警誡的比例,亦由2014年1.5%,激增至今年的7.41%,主要涉不誠實使用電腦,及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等。 協會發言人溫立文認為,數據反映青少年對網絡罪行條例缺乏認知,若低估了網上危機,隨時有機會身陷法網。他冀政府能正視有關危機,加強相關宣傳及教育,社工們亦應裝備好相關知識,以幫助青少年。 18歲的豆豆去年受朋友邀請,在社交媒體Instagram 共同經營網上店舖,專門為顧客代購明星周邊商品及售賣演唱會票。她坦言,受到金錢引誘,想賺更多錢以便暑假去旅行,故妄顧後果地在網上聲稱有大量演唱會前排票,索價2000元,共有60、70人「落搭」。 由於她們只有數張前排票,部份顧客因貨不對辦而要求見面及賠錢,甚至報警解決,最終被控網絡欺詐而被警司警誡的豆豆坦言:「嗰陣唔知會咁大件事。」她提醒一般青少年若在網上進行賣買賺錢,「無咁大個頭唔好戴咁大頂帽!」至於一般市民,則應在購物前留意網上店舖的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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