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當選】粗口選票 選舉主任裁定無作投票意向

2017-03-26 12:54

點票後,選舉主任裁決問題選票是否有效。問題選票經屏幕投射出來,選舉主任作最終決定。 第一張問題選票中,選舉主任認為是有效選票,因投票意向清晰。 第二張問題選票,無效,因全部剔上,投票意向不清晰。 第三張問題選票,無效,用剔號打交叉,投票意向不清晰。 第四張問題選票,無效,選票被寫上粗口,因並無作出投票意向。 第五張問題選票,無效,選票被寫上字句,「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要真普選」,因投票意向不清晰被選舉主任裁定為無效。 開票後當林鄭月娥票數目測超過601票後,在場雙方表現激動,建制派選委及林鄭競選辦拍手歡呼,高叫「香港贏咗」,但同時有人喝倒采叫「我要真普選」。 特首選舉2017專頁(按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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