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示威者上訴押後裁決

2017-03-17 12:33

無業漢陳耀成及地盤工鄭偉成於前年「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被搜出攜有辣椒素類噴劑, 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分別被判監9個月及6個月。2人雖然已服刑完畢,但因不服定罪提上訴,陳更堅持上訴刑期,案件今於高院審理,法官於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頒書面裁決。 代表陳的大律師指,陳案發當日雖有攜帶小刀,原被控另一項控罪但獲撤控,但原審裁判官在處理不被檢控的物件方面犯錯,根據案例,僅帶著小刀不足以推斷他會使用該把刀作武器。又指根據證供,即使現場附近有暴力衝突,亦沒有證據顯示陳準備前往參與。 鄭的代表律師則指,鄭已提供合理辯解指辣辣噴劑是作食用用途,但原審裁判官在考慮合理辯解時跳步驟,證據不能令裁判官作出不可抗拒的推斷,指鄭是準備用該噴劑去襲擊他人,裁判官作出此事實裁斷是犯錯。 法庭記者:黃詠雯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