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39歲)在去年6月20日早上駕駛私家車,途經薄扶林道港鐵香港大學站外時,與一輛的士發生碰撞,郭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郭偉强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表示,根據第一控方證人、𦘦事的士司機證供指出,被告從巴士站切線至左一線後發生交通意外,而的士一直在左一線中行駛,因此裁定被告在沒有確保交通安全下切線,並非一名小心謹慎、駕駛專注的司機。裁判官遂判被告罪名成立,判罰款3500元及要在3個月內上駕駛改進課程。
郭偉强在庭外回應指,已經一事長一智,相信安裝行車紀錄儀後,結果會不一樣,將與律師研究,保留上訴機會。
法庭記者:林穎嫺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