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光: 警務處長無須為7警案向公眾道歉 支持訂立辱警罪

2017-03-10 15:54

曾擔任保安局局長的港區人大代表李少光認為,警務處處長無須為7警案向公眾道歉。 他認為香港警隊其實很專業,事件的導火線是有人向警員「淋尿」,被挑釁下有過激的反應。他又反問,如果市民遇到相同情況會否生氣。他又指,如果事件發生在美國,可能已經開槍。他表示,事發時很多人擾亂治安,要道歉的應該是示威者。 李少光表示,警員在長時間工作下,受到示威者無理的衝擊和謾罵,無論示威者的動機有多高尚,用非法和暴力手段表達亦失去意義。 李少光同意,警員當時牴觸法律反應過激,但指7人已被判刑,目前亦已進入上訴階段,不宜有過多評論。 李少光又表示,傾向支持政府立法訂立辱警罪。他批評,現時有很多市民濫用示威權,用粗言穢語和暴力衝擊,令警員尊嚴受損,身體受到傷害,對前線警員士氣亦構成打擊,最終受損的是香港治安,長此下去非香港之福。 對於早前的撐警集會有數萬人參與,他認為有人講粗口不出奇,又指示威者、甚至立法會議員也會講粗口,不能因此指責警員。對於集會者發言被批評的事件,李少光認為,有關發言所引用的是不恰當,但不代表警方立場。 對於特首選舉,李少光表示現階段支持林鄭月娥,認為她的管治能力較優勝,亦較得到中央信任。但現時距離選舉還有兩個多星期,會繼續觀察候選人的政綱。他又提醒候選人,要盡量爭取中央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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