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同是48歲的男女,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口食米,違反《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2500元。
案情指,海關人員於1月1日在落馬州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並從車上搜獲11袋各重25公斤食米,涉案食米共重275公斤,於是拘捕該名48歲男司機及車上一名48歲女乘客。
據悉,女被告陳月薇稱涉案的達275公斤的11袋食米是她在鄉下分得的,而男被告陳志強則為其司機。兩人進口的食米超過了15公斤儲備商品的豁免上限而又未有取得許可證,因而被檢控。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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