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海證券違反打擊洗錢指引 遭證監譴責及罰款300萬

2017-03-06 18:07

證監會公布,粵海證券(現稱國金證券)因在處理第三方付款時未有遵守打擊洗錢指引,遭譴責並罰款300萬元。 證監會發現,在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期間,粵海證券在處理客戶帳戶向第三方付款方面的內部監控存在缺失及不足。粵海證券未能顯示在處理第三方付款前已進行適當的查詢。此外,粵海證券沒有妥善地以書面方式記錄其聲稱在上述期間作出的查詢及有關批准付款的理據。 調查指,約700項由客戶帳戶付款至第三方的轉帳中,只有約570份相關的申請表被尋獲;在該等附有申請表的570項付款中,有三分一沒有或無法核證客戶與第三方的關係及/或付款目的;只有約67項有適當的文件支持;申請表只就客戶帳戶與第三方的關係及進行付款目的提供小量資料,但員工及管理層仍繼續批准該等付款;及該等第三方付款涉及逾一億元,而其中一宗更超過3900萬元。 證監會認為,粵海證券的行為違反《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及《操守準則》。 證監會在釐定紀律處分時,考慮了粵海證券的失當行為持續超過兩年;粵海證券自2015年3月起已由Sinolink Securities Co., Ltd.擁有,而上述缺失歸因於前任高級管理層,相關管理層在發生失當行為後已被撤換;粵海證券及國金證券均沒有就打擊洗錢缺失而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及國金證券在接受紀律處分行動中表現合作,且並無就監管方面的關注事項提出爭議。(nc)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