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已同意調查,有關奧巴馬涉嫌竊聽特朗普的指控。
不過,曾任奧巴馬發言人的歐內斯特駁斥有關指控,指美國總統無權下令對美國公民進行竊聽。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必須得到聯邦法官的批准方可進行竊聽活動。
曾在奧巴馬執政時期擔任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他在任職期間從未發現有針對總統候選人、當選總統或競選團隊的「竊聽」活動。
而《紐約時報》周日引述政府高層官員報道,指聯邦調查局長科米認為特朗普的指控不實,要求司法部公開反駁,以糾正特朗普未經證實的說法,但司法部並未應科米的要求這麼做。
《紐時》引述官員稱,科米要求司法部公開駁斥,是因為「沒有證據支持這種指控,而且這項說法暗指聯邦調查局違法」。
報道指,司法部的任何聲明或者科米駁斥特朗普的指稱,都相當於譴責在任總統,亦等於執法部門首長質疑總統說話的真確性。
雖然白宮至今未能提出實質證據,但發言人指特朗普看過一些資料,令他相信有被竊聽。
白宮副發言人桑德斯指:「我認為重要的是找出真相,讓我們進行調查,如果他們可以調查俄羅斯的關係,我們要求這個(竊聽)亦應一併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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