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報章昨日一篇題為「政協副主席不獲豁免起訴」的文章,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指有關報道失實,強調從未出任UGL董事。他認為報道指稱他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嚴重影響聲譽,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為回應文章,梁振英發表5點聲明:
「一、本人已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正式辭任戴德梁行董事一職。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初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並非為戴德梁行的董事。
二、DTZ管理層完全清楚UGL和本人簽訂離職協議,二○一四年率先報道此事的澳洲傳媒事後也在當年十月十五日的後續報道中,多番確認收購各方,包括當時的戴德梁行主席Tim Melville-Ross,均知悉此事。
三、本人從未出任UGL董事。
四、本人從未參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和UGL之間的商業決定。
五、有關申報問題,政務司司長代表特區政府已經在二○一四年至少四次清楚及公開在立法會明確說明。以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說明為例,『有關的協議及款項源於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他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上述『離職協議』作出申報,更何況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離職協議』,皆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而他當時也已辭任行政會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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