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案】被告再缺席提訊 押至2月27日再訊 2017-02-22 12:49 被告張錦輝。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本月初的港鐵發生縱火案,一名60歲男子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再次提堂,被告現時仍然留醫深切治療部,再次缺席提訊,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27日)再訊,控方指若被告若能出院,將會提帶他上庭應訊。 被告張錦輝,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2月10日,在由港鐵金鐘站往尖沙嘴站行駛中的列車第一個車卡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被告和其他乘客的衣物,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並意圖藉損壞上述財產以危害其他乘客的生命。 法庭記者:林穎嫺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預算案:社福醫療開支逾1300億元 佔經常開支37% 下一篇 預算案:預計未來五年經濟增長平均3%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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