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向Y稱其妹妹X將有劫難,Y表示願代妹承擔災禍,被告便要求Y為其口交,惟在時鐘酒店內涉將Y強姦。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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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中年男的士司機,疑向婚外女友的十七歲女兒,訛稱其妹妹將遇上災禍,需作法擋災而涉先後十多次在時鐘酒店等不同地方進行解劫儀式,期間涉嫌將她強姦或以虛假藉口促使事主作非法性行為。被告李國明事後被控非禮、強姦及以虛假藉口促使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等共16項控罪,其中包括一些交替性控罪,李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在高院審理,控方作開案陳詞。
控方透露, 被告在事主Y的父母離婚後與Y母發展成情侶,不時會造訪Y三母女。被告在2013年突然消一段時間,惟再次出現後變成一個滿口神佛的「再生人」,又會經常突然如有神佛上身般變成柬埔寨「喬森飛」、「西哈努克」、「波爾布特」、泰國「察猜」等不同人物。在15年4月,被告涉在Y家中廚房,變成「另一人」抱着Y當時12歲的妹妹X,並強行對她濕吻,後才回復正常。
至15年6月,被告向Y稱其妹妹X將有劫難,Y表示願代妹承擔災禍,被告便要求Y為其口交,惟在時鐘酒店內涉將Y強姦,事後更表示Y需完成「黃道十二宮法事」才能解劫,故在6至8月間共14次以解劫為由與Y性交。完成法事後,被告疑因不滿X結交台灣男友,仍不斷發WhatsApp,以不同「神佛」人物的身份責罵Y,並向Y母數她的男友不是。Y疑不勝其煩,終揭發事件。案件下午續。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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