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昨日裁決,七名警員全部入罪需要還柙。著名導演高志森在社交媒體留言,「黃絲法官偏幫亂港反港份子」以及形容是「狗官」。雖然未有指名道姓及事件,不過有律師指出,其言論十分危險,會有藐視法庭爭議。
律師文浩正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高志森言論有「藐視法庭」的危險,他指出雖然沒說是哪個法官,但大家能推論是講哪一件事件,而法官不會用黃絲藍絲去判案,損害公眾對法治信心。
他又指出「高導演」是一名公眾人物,應留意其言論,他又舉例指,自己稱高志森為「高導演」,即使沒指明道姓,大家也知道是誰。
文分析,問題出於兩方面,第一是侮辱性字眼,例如「狗官」,另一方面,是指法官政治性取向判案,都是算藐視法庭。文補充,本港有言論自由,但法官頒下200多頁判詞,如果沒有任何根據去指罵「黃絲法官」,會有問題。
對於昨日的判案,文解釋「嚴重身體傷害」因人而易,如果同樣傷勢,出現於老人身上,不是出現於六呎高的曾健超身上,會有不同判斷。他又舉例,如僱主用燙斗燙傷工人,就算是「嚴重身體傷害」。
至於今次酷刑罪沒有在庭上討論,他指出,越嚴重罪行越難入罪,此罪過往案例亦不多,因此律政司未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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