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館前員工劫走夾萬案 判囚5年4個月 2017-02-03 16:10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麻雀館前員工漢黎家輝(38歲)被控在2015年9月21日清晨時分在油麻地「信旺麻雀娛樂公司」內,趁保安員看電視時,與兩名同黨闖入麻雀館,劫去3個共120萬的夾萬。今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入獄5年4個月。法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利用前員工身分熟悉出入通道,連同他人犯案,此為加刑因素。 求情指被告的本地女友沉迷賭博,欠下12萬巨債,於是被告聯同他人犯案,但沒有使用刀等武器。案情指被告有份綁起保安員,又用布蒙住保安員雙眼。 法庭記者:方嘉欣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特首選戰】撐林鄭藥劑師現身 畢業致函獲親筆回信 下一篇 【特首選戰】長子林節思現身叫「媽媽」 曾稱「反對」參選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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