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劇之王》臨時演員 否認超市內偷貓糧及電芯

2017-02-03 18:00

曾於電影《喜劇之王》任臨時演員的男子涉嫌於去年9月28日於屯門安定H.A.N.D.S一超市內偷取價值約300元的貓糧及電芯。 被告郭繼宗(48歲)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於屯門法院開審。 於超市內任職主任的楊立成指案發當日約下午4時半留意到被告於電芯架前四處張望,形跡可疑,故於被告身後約5米範圍內一直監視被告,其間發現被告把電芯及貓糧放到自己的白色膠袋內,被告離開該超市後但被楊截停,其後於被告手持的白色膠袋中發現26罐貓糧及一排電芯。 辯方質疑楊在庭上表示有另一名同事與他一同觀察被告,但於口供內卻沒有提及該同事,楊則指他在口供內有提及過,但警方則認為沒有必要記錄下來。 辯方詢問楊是否知悉從被告所搜得的貓糧及電芯是屬於案發超市,楊指不知道,但可以根據貨品上架前所屬的紙皮箱之分貨編號來驗證,不過他又指紙皮箱於貨品上架後便會丟掉,現已難以得知有關貨品從屬哪間分店。楊亦不同意辯方律師指被告在進入案發超市時,所𢹂帶的白色膠袋已裝有貓糧及電芯。案件將於本月15日續審。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 13:27 更新時間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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