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警長涉嫌於去年5月至6月期間,在港鐵紅磡站的警察報案中心內非禮一名女同袍並3度襲擊她,及後被控3項普通襲擊罪和1項非禮罪。案件今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陳詞時指,被告有30年工作經驗,不可能沒預計到事主對被告作出「搣面」等動作會感到不悅,認為被告指自己是與事主「玩耍」只是砌詞出來的。
被告蔡德祥(53歲)今於九龍城法院應訊,控方指案發地點不是一個娛樂場所,被告對事主所作出的行為並不是普遍上司對待下屬的表現,並指被告稱案發前曾搭過事主膊頭,所以認為事主會同意讓被告「搣面」是砌詞出來,控方認為被告已有30年當差經驗,沒可能預計不到事主有可能對被告向她所作的行為而感到不悅。
辯方則指,他於審訊時曾盤問事主,當被告以手拍她的臀部時,她曾回應「要打都用間尺打手板啦」時是否有開玩笑的心態,她回應「少少啦」,辯方指此舉有可能令被告誤以為事主正在於她嬉戲。案件將於2月21日作進一步陳詞。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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