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裁定無明確證據 拒向李在鎔發拘捕令

2017-01-19 11:05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拒絕了檢察部門的要求,決定不向三星集團太子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發出拘捕令,令到總統朴槿惠閨密干政案的調查工作受到挫折。三星集團發表聲明,對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也對李在鎔毋須再被羈留感到高興。 法庭於周四凌晨時分發出的判詞指出,審視過此案的調查過程和內容後,法官認為在沒有明確證據下,很難接受有任何理由、需要或司法理據,向當事人發出拘捕令。 專責調查此案的獨立檢察官辦公室則於周四早上作出回應,對法庭的裁決「深表遺憾」,強調檢察部門會繼續採取必須的措施,堅定不移地進行調查,務求查出事件真相。 特別檢察官原本來想最遲在2月初,開始對上月遭受國會彈劾及現時被停職的朴槿惠進行問話,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未知計畫是否有變。 檢察官本來想擴大調查範圍,向數家受到牽連及被懷疑行賄的大型企業埋手,但法庭不批准拘捕李在鎔,令調查工作變得更加複雜和困難。 48歲的李在鎔上周已被盤問了22小時,周三在首爾一座羈留中心內被通宵扣留。他等了18小時,當知道法庭的裁決結果後便獲准離去,沒有向在場記者發表談話。 他拿著一個購物袋步出羈留中心,面帶微笑,在一名保安人員陪同下登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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