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間大學的會計碩士畢業生,因家人離逝打擊而嗜賭,他於前年10月至去年2月多次在香港城市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的溫習室偷竊學生的信用卡,再拿去購買iPhone和iTunes禮品卡,涉款逾8萬港元,至去年3月第13次犯案時,被告遭浸大保安截查而揭發。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爆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共28項控罪,判囚36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蔡小明(32歲)父親於2007年去世,因而嗜賭,去年失業,最終犯事。被告親撰求情信,承諾不會重蹈覆轍。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被告經過多次犯案後明顯洞悉兩間大學的學生,於溫習室不好好看管財物的情況,被告處心積慮犯事,雖然盜竊貨品價值不高,但嚴重在被告冒簽所偷來的信用卡。
林官判刑後將被告的求情信交還給向,希望他有空便重新再看求情信的內容,看自己是否做得足夠,真誠悔改。林官又指不要以親人離開為藉口,望被告出獄後努力工作,由低做起,「做唔到大人物,都要做奉公守法嘅人」。林官又說「做人可以好簡單」,向善和盡力做好,但求心安理得,開心過活,錯一次就夠。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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