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違反安全法例 被判罰款9.8萬 2017-01-04 19:56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宏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9.8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2011年6月17日在葵涌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地下渠管內工作時,被突然湧入渠管的水淹斃。宏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其後被勞工處檢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本港禁波蘭四個地區禽類產品進口 下一篇 6歲童流感併發急性壞死性腦炎 入院兩周後不治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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