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雙程證多次來港的內地鄉村男子李舜佳,去年3月及7月串謀他人進行電話騙案,每次可取得一千元人民幣的車馬費。同黨以事主家人安全為由約見事主,而李負責在現場收錢,先後會見4名年齡屆乎60至88歲的人士,索取涉款共35萬元。李今在區域法院認罪,事件屬跨境犯罪行為,控方申請加刑,案件押後至明天判刑。
法官質疑被告犯罪報酬不明,「來港食住邊個包?住劏房都未必夠」,懷疑背後有集團控制。被告李舜佳(21歲)警誡下指在酒吧朋友介紹而來香港收錢,因財困而參與犯罪,惟首次任務便被老婦受害人的家傭阻止,失敗告終。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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