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56歲),去年在石壁監獄內以垃圾桶及接近10公斤的壓紙石襲擊兩名南亞裔囚犯,有人更昏迷兩天。何今在區院認罪,放棄法援律師代表,親自讀出手寫的前後6頁求情信時,一度獲准解開手扣,而懲教署特別安排7名人員庭上看管他。結果,何毓桓被判加監37個月。
庭上透露被告原本2025年出獄,在求情信中自稱「不是監獄的拉登,最多是斯諾登」。判刑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屢次獄中傷人,明顯毫無悔意,需要加刑。
何承認先發制人而傷人,庭上大呻兩小時,「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監房黑暗無人知」,又謂「一係我俾人打,一係我打人」。陳廣池多次強調法庭是講求證據,不能憑一面之詞作「迷你」聆訊,「我們依家唔係拍緊戲」。
何毓桓稱事主被人收買,曾經企圖攻擊他,故他先發制人及報仇,法官稱法庭不允許讓他作個人宣言,但何堅持要解釋打人的背景原因,稱「如果冇原因就打人,咁我咪好似傻仔咁?」,法官笑言「咁好多人都傻嘅」,強調被告的求情內容不能無證無據,著他呈上信件即可。但何毓桓要求宣讀求情,揚言「傳媒都係法官」,惟法官語重心長說法庭非道德審判的場所。何又稱不想再押後案件,投訴指「冇電視睇呀,被懲教虐待我」。
被告何毓桓被控在去年4月18日,於石壁監獄內有意圖而嚴重傷害事主Tahir Nawaz,以及襲擊另一事主Azad Mohammad Farhan。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2:19
更新時間: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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