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涉殺3歲女案 錄意訊息中死者稱「爸爸我唔鍾意罰企」 其後看到父親眼神已驚恐
2025-02-20 13:41
37歲送貨員向坐月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對方多處燒傷,2020年中出獄後連番虐待近3歲女兒,涉嫌多番猛烈搖晃對方致腦出血死亡。無業漢早前承認虐兒罪,惟否認謀殺罪受審。女友今於高等法院交代死者「同我一齊都唔喊嘅」,而被告要人「完全聽佢話」。庭上播放錄音訊息,死者曾稱「爸爸我唔鍾意罰企」,被告指死者「由朝喊到黑」,女友指死者後來「無厘啦更喺度喊」,因為當時死者「見到(被告)一個眼神已經驚喇」。
死者向被告稱「爸爸我唔鍾意罰企」
被告案發時女友、死者母親梁小欣今續以視像方式作供,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主問下,梁小欣提到死者當時經常受罰,被撞頭、抽腳、淋冷水等,最常被罰站,死者「成日都覺得唔知做乜要罰」。梁小欣交代2020年4月到5月曾於被告父母顯徑邨居所居住了約1個月,林曉敏引用梁小欣與被告的WhatsApp訊息,庭上播放錄音訊息,死者曾向被告稱「爸爸我唔鍾意罰企」,被告回覆指「好肯定係你教」;被告另指死者「喺爺爺度(顯徑邨居所),唔可以由朝喊到黑,冇一日冇喊」,梁小欣今否認死者一天到晚都在哭,解釋只是哭得比人多。
被告要人「完全聽佢話」
梁小欣曾發訊指「你淨係一味諗住要點樣制服佢」,梁小欣今解釋被告要人「完全聽佢話」,2人同居時被告本來要制服自己,「家暴我、困住我、整爛我鍾意嘅嘢、嚇我令我信服佢⋯⋯逼你就範聽佢話」,接回死者同住後,被告便改為要制服死者。後來WhatsApp訊息中,梁小欣發訊提到死者「無厘啦更喺度喊」,今解釋因為當時死者「見到(被告)一個眼神已經驚喇」,擔心受罰。
女友稱被告對女兒不懲罰時「又攬又抱」
梁小欣交代死者除了遭被告懲罰時候之外,其餘時候可以與表親等小孩一同玩耍,因此於顯徑邨居所生活愉快,惟期間一度攜女離家出走,搬回深水埗居所。庭上再播放錄音訊息,2人一同錄音,梁小欣問「係咪掛住爸爸呀?」死者答「係呀」,梁小欣指「咁你咁樣點算呀?成日喊⋯⋯」再連番提問「可唔可以唔喊呀?」、「得唔得呀?」死者不情願地低聲答道「嗯」、「得」。被告曾發訊指「總之佢有承諾唔喊先好返來(遷回顯徑邨居所)」,梁小欣當時回應「應承咗好多次啦」,今解釋指因為「佢同我一齊都唔喊嘅,有咩好喊」。林曉敏問道到底死者喜不喜歡被告,梁小欣指「一半一半,唔罰佢嗰陣都鍾意爸爸嘅,唔罰佢嗰陣(被告)又攬又抱」。
被告:「小朋友係同狗仔一樣咁教」
母女離家出走數日間,死者有天發脾氣尿床,當天被告發訊「成日話我鬧」,梁小欣反駁指「我有鬧佢我有罰佢」,被告遂指「小朋友係同狗仔一樣咁教」,其後又指「打到你飛天呀屙尿」。
女友指被告要女兒聽話順從否則「就冇爸爸」
梁小欣5月13日在顯徑邨住所看到被告「整個女」,欲向被告父母告狀時,遭被告「搵我入房打我幾鎚」,遂再漏夜攜女搬回深水埗居所。梁小欣供稱「如果要同佢一齊,(死者)就要乖唔准喊」,解釋「只能夠揀聽話順從,一係就冇爸爸」。梁小欣交代父女其後關係日漸嚴峻,被告不再合作教導死者,愛罵便罵,結果死者開始不喜歡被告,「成日匿埋喺我度,成日跟喺我後面」。審訊明續。
現年42歲被告劉佳坪被控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
案件編號:HCCC61/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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